拍賣注意事項
2020-12-21 來自: 河南省融匯拍賣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241
拍賣注意事項:
1.拍賣企業舉辦拍賣活動,應當與拍賣日前七天內到拍賣活動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備案的內容包括:
1)拍賣會的名稱、時間、地點 2)主持拍賣的拍賣師資格證復印件 3)拍賣公告發布的日期和媒體、拍賣標的的展示日期 4)拍賣標的清單及有關審批文件復印件
2.拍賣活動結束后七天內,拍賣企業應當將競買人名單、身份證明復印件送至工商部門備案。
3.工商部門對拍賣企業和拍賣行業的監督職責:
1)對拍賣企業進行注冊登記
2)監督拍賣企業、委托人、競買人以及其他參與拍賣活動的當事人遵照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參與拍賣活動
3)查處違法拍賣行為
4.拍賣企業不得采用財務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爭攬業務,不得利用拍賣公告或其他方法,對拍賣標的作引人誤解的宣傳,不得捏造、散步事實,損害其他拍賣企業的商業信譽,不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5.拍賣企業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競買人的身份參加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中拍賣自己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
6.競買人不能互相約定壓低拍賣應價,不得約定拍賣應價,不能不經拍賣競價程序處分拍賣標的。
7.拍賣企業不得違背委托人的保密要求向競買人泄露拍賣標的保留價,不得與競買人私下約定成交價。